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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镁声绕梁

61#
发表于 2016-6-15 10:17:11 | 只看该作者
以发烧友的挑剔  别说只是同一品牌的胶  还有不同型号的胶呢? 甚至不同时期的胶混合声音都不一样→_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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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#
发表于 2016-6-15 10:49:38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,解决了么?静观其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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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#
发表于 2016-6-15 12:37:37 | 只看该作者
怀疑买家研究好,不想要了,因为买家也自己做脚钉,脚钉看过怎么做的,懂其原理后也不需要脚架了,再说买家不验货,肯定是不对的,就算是物流弄破的,你当场退回去卖家也可以找快递赔,你这样不是剥夺了卖家追溯快递责任的机会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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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#
发表于 2016-6-15 13:07:01 | 只看该作者
卖家应当退款,这不容置疑。
这笔交易与你是否是商家或烧友无关。
《合同法》规定:货物的风险,在标的物交付前,由出卖人承担。
脚架在运输途中可能损坏的风险,由卖家承担,这是法律规定。

点评

笑死人,“交付前”  发表于 2022-10-27 16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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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#
发表于 2016-6-15 13:19:33 | 只看该作者
关键点,其实是买家提出脚钉损坏的时间点。

1. 如果是在德邦验货签收的时候发现,并电话通知卖家,这个时候买家应该协助卖家跟德邦物流进行物品损坏的赔偿事宜,卖家也有义务对物流进行追则。至于物品本身如何处理,是折价留下,还是退回卖家,这个需要双方协商。

2. 如果买家跟卖家提出脚钉损坏,是在物流验货签收以后,那么卖家确实可以拒绝退货。因为这种情况下,无法证明是物流造成的损坏。从法理上讲,卖家也无过错。如果是这种情况,放在第三方交易平台(比如淘宝)也是会支持卖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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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#
发表于 2016-6-15 13:24:52 | 只看该作者
买家也上传收货的图片证明一下吧,事实说话,确实运输坏的话,个人认为卖家担主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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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#
发表于 2016-6-15 14:02:31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也是希望买到合心仪的东西,可能卖家也不一定知实情,,,退一步海阔天空,


二位都算各取所需成交了,好过俺三月份先款买温洲苍南县“黄孝坦”的范天臣 24''脚架,,,货也没发,现在连个影都不见了,,,对方也算是够姓赖的了,  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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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8#
发表于 2016-6-15 15:10:06 | 只看该作者
您自己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吧!
《合同法》第142条规定“标的物毁损、灭失的风险,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,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,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《合同法》第144条规定“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,损毁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。”也就是说,出卖人在代办托运时,出卖人就已经完成交付了,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了,风险也转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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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#
发表于 2016-6-15 17:29:32 | 只看该作者
支持卖家,既然钱货两清了就完成交易了,二手东西肯定无法按全新去要求,更何况还减了价,买家有些较真了,既然这么在意钉子胶水的就不应该买二手,即使全新也不能保证达到买家要求,还发帖出来说这事,动机可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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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#
发表于 2016-6-15 17:37:48 | 只看该作者
先验货再签收有点不太现实。现在快递都工作压力大,等你搬到家里小心开封再逐个细节查看验收,估计半个小时过去了,都这样签收快件的话,你让人家快递怎么活?
线上交易,默认卖家承担运输风险,除非提前协商别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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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#
发表于 2016-6-15 18:00:06 | 只看该作者
看了全部的帖子,闲着没事也说两句。

1)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钉是什么时间弄掉的,卖家,运输,卖家?真的分不清楚。这个分不清楚,就真的不好下结论。

2)我在EBAY上经常买东西,很多时候都有问题,尤其是器材,甚至5万的器材都有很大的问题。我都是自己处理的,买东西是买的开心。

3)针对这个CASE,个人觉得3000元的架子,不是很大的金额。脚钉本来是黏上去的,好心网友也找到了胶的品牌,粘上去就好了,没有那么神秘。我敢赌,用同样品牌胶水,是不会听出差别的,很多烧友,玩东西太纠结,没啥意思。

二位,就别折腾了,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。建议,卖家退回100元,买家买胶水,处理掉吧。多大的事儿,两人碰面吃个饭,还不要花个几百块。二位都不是穷人,犯不着为3000块,伤和气。被骗30000元的烧友,大把。自我安慰吧。镁声兄,我认识,也熟悉,挺大度的一个哥们,我这样说,您不会怪罪兄弟吧。

至于,有的网友,煽风点火,说到人格问题,真的没有必要。玩的就是开心,不开心,不如不玩。

点评

赞同!  发表于 2016-6-17 12:29
比较赞同!  发表于 2016-6-17 12:25
赞同!  发表于 2016-6-17 12:24
赞同!  发表于 2016-6-17 12:23
点赞~  发表于 2016-6-16 00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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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#
发表于 2016-6-15 18:02:03 | 只看该作者
发重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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